17.(1)表现:中唐之前,政府奉行保护小农、限制兼并的政策,贵者以势占田的土地兼并形式为主;中唐之后,政府奉行“不抑兼并”的政策,富者以资买田是土地兼并的主要形式。(4分)原因:商品经济的发展;政府政策的调整;科举制的推行,世家大族的政治影响力下降;等等。(3分)
(2)措施及目的:土地革命时期,中国共产党开展打土豪、分田地、废除封建剥削制度的土地革命,解放战争时期,在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,没收地主土地,实现耕者有其田,其目的是调动农民参加中共领导的革命的积极性;新中国建立后,在全国范围内废除封建、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,确立农民的个体土地私有制,其目的是为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扫清道路。(6分)
(3)因素:政府的政策;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程度;土地所有制;等等。(2分)